香港公司做賬報稅時間:
①新成立的香港公司第一次報稅時間為:自成立日的18個月內,可任意選取時間;收到利得稅表后,必須在3個月內完成報稅事宜。
②非新成立的香港公司的報稅時間為:以第一次做賬時間起,隨后的12個月后。收到利得稅表后,一個月內需完成報稅工作。
注意:有時,由于各種原因,導致香港公司在報稅期內沒有收到香港稅務局發(fā)來的利得稅表,這并不意味著香港公司不用做賬報稅。在這種情況下,香港公司應該在報稅期限內,自覺完成報稅工作。
申報香港做賬前的準備:
①雖然香港政府要求按年度報稅,企業(yè)一般不能等到年底才開始處理賬務,一般應在有經營業(yè)務發(fā)生時就要開始準備帳務資料.
②票據的分類和整理:把銷售發(fā)票、成本發(fā)票和費用發(fā)票按時間順序進行分類、整理、擺放。如票據比較多,可以在票據的右上角用鉛筆加上編號。并注意所有提供的單據日期與做帳期間的日期相符
③承認的票據:與中國內地相比,香港政府承認所有有公司簽章的發(fā)票(可自制)、收據以及便條。
香港公司做帳需要提交的資料:
①銀行月結單及水單;
②銷售票據,發(fā)票、合同;
③成本票據,發(fā)票、合同;
④費用票據,工資、租金(須提供租賃合同或協(xié)議)、運費等;
⑤其它相關文件,章程正本一份、周年申報表、所有公司變更資料(若有)、固定資產票據。
香港公司兩種做賬報稅方案(針對香港有限公司):
一、零申報
(1)要求:沒有在香港購買任何物業(yè);沒有開香港銀行賬戶或者賬戶沒有資金進出;沒有經營任何業(yè)務。
(2)做賬報稅:無需做賬,只需填寫利得稅表,但必須保存公司的所以票據及合約。
二、離岸免稅申報(申請海外利得豁免)
(1) 要求:貨物沒有經過香港海關;沒有任何香港客戶;在香港沒有實際經營場所;沒有香港物業(yè);沒有雇傭香港人;沒有香港業(yè)務。
(2)做賬報稅:需要做賬、核數、報稅。其中核數必須由香港持證核數師來做核數(審計),必須保存以往7年內的所有票據和合同,以便查賬。
香港公司報稅流程:
一、香港公司正常流程:
簽訂做帳報稅協(xié)議→預交款項→整理單據、帳務處理→做帳完畢→付尾款→交由核數師審計→審計完畢→報告交股東簽署→會計師持簽署的審計報告去政府報稅→相關文件返還客戶。
二、零申報流程:
收到香港稅局的利得稅表→股東確認簽署→交付報稅費用→到稅局辦理報稅→辦理完畢、回饋客戶。
三、離岸免稅流程:
收到稅表→做賬→核數→以離岸方式報稅→答政府問→政府發(fā)出離岸免稅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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